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平顶山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平顶山市科技创新券申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支持对象及申领程序

参照《平顶山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平科〔2020〕32号)有关规定。 

二、申领要求

(一)2021年度科技创新券申领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2日。

(二)申领企业申请科技创新券资金不超过企业上年度直接研发投入的50%,申领额度不超过30万元。

(三)申领单位填写科技创新券认领申请书,并提供经第三方确认的上年度研发投入证明材料,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至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四)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加盖公章。

(五)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填写《科技创新券申领汇总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并加盖公章,连同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市科技情报所。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886904  7019901   

电子邮箱:974121870@qq.com

附件:1.平顶山市科技创新券认领申请书

    2.科技创新券申领汇总表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