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体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高新区农社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河南省教育厅等10部门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积极推动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提高中小学生综合素养,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首批河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在我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推荐工作的基础上,经研究,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决定联合开展首批河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基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主体
我市被认定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的单位或经省教育厅挂牌的河南省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
二、推荐条件
(一)基础设施完善
管理运营良好,交通便利,适宜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正式对社会公众开放3年以上,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示范意义。具备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开展的专门接待场所,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能够同时接待至少500名以上学生开展活动;房屋建设、水电、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周边有医院或基地设有医务室,环境整洁、卫生良好,符合防疫要求;警示标志、应急通道、消防设备、监控系统等安全设施运行良好;所在地交通便利,大巴车辆能直达,沿途路况较好,内部或周边停车场地能容纳相应规模学生活动接送车辆停放,疏散方便。
(二)课程设置科学
结合自身特点和资源优势,已设计开发出适合不同学段学生、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的课程;课程主题鲜明、学习目标明确、资源特色鲜明、教育功能突出;课程具备知识性、趣味性、体验性,学生在课程实施中获得感强、对课程评价高;课程时间设置合理,素质拓展项目不超过总课程的四分之一。
(三)师资队伍健全
设置有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责任部门,配备有从事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专业队伍,公开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研学专业人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过硬的业务能力,了解学校课程内容和进度,熟悉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心理特征活动,组织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规范专业;基地能够定期组织开展或参加研学实践教育能力提升培训,确保研学队伍专业能力提升。
(四)管理服务规范
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备、机制完善,日常运转经费来源稳定,具有确保正常运转的长效机制,财务管理规范;有严格的现场安全教育、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数量充足的安全管理人员,特别是针对中小学生群体的安全措施科学有效;有基本的医疗保障条件,配有全天候值守的专门医护人员;能够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工作,为研学实践教育团队开辟绿色通道,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实施门票减免、降价等优惠政策,优惠幅度要达到50%以上,内设的可免费参与的研学项目基本满足学生研 学需求,严禁全部是体验性收费项目。
(五)活动开展有序
运营规范,积极承接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每年稳定接待学生不少于1万人次,接待学校不少于50所,外地参加研学的学生数不少于本地参加研学的学生数;活动开展有序,学生、学校和家长满意度较高。
(六)社会影响良好
基地运转良好,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示范意义,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领导班子及团队政治素质高,没有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坚持公益性;近3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处罚,未发生过安全事故、舆情事件、环境污染事故及其他违法违规失信问题。
三、有关事项
研学旅行实践基地推荐工作按照自愿申报、市级推荐、专家审核、实地抽查、统一公布的程序开展。
(一)推荐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向市教体局申请并报送申报材料。市教体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合行文向省教育厅推荐,全市推荐单位不超过5个。其中,已被认定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的单位,不占推荐指标。省直有关部门和相关省属高校及职业院校可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省教育厅和省文旅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首批河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基地。
(二)推荐材料
1.河南省中小学研学旅行实践基地推荐汇总表(附件1);
2.河南省中小学研学旅行实践基地申报书(附件2);
3.河南省中小学研学旅行实践基地相关证明材料(附件3);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必须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报资格。
(三)推荐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1年6月25日下班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电子推荐材料发送至邮箱:pdsjyfwgs@163.com,纸质推荐材料报送至市教体局勤工俭学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辉强 0375—4973082
附件:
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平顶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6月7日
责任编辑:张亚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