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21﹞1号)要求,为做好中原企业家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特制订《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企业家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一、评选范围
具有中国国籍,在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员,包括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总经理等。
二、遴选名额
2021年度“中原企业家领军人才”拟遴选10名左右。
三、申报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在社会上具有较好的形象和人格魅力,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事业。
(二)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能够科学管理、锐意创新,积极推动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在我省经济建设或现代产业发展中业绩卓越,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连续3年以上。
(三)企业长期专注于主导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5年以上,近3年企业年销售收入、纳税额、利润总额、资产利润率复合增长,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70%以上,传统优势产业企业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居国内前5位,新兴产业企业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居省内前3位。
(四)建立了完善的企业现代管理体系、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成绩,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近3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其他相关负面信息和法律纠纷。
四、评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中原企业家领军人才评选,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申报。推荐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符合条件企业的通知和组织报名工作(省属企业由省国资委负责)。
(二)初步评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成立评选委员会,依据企业近3年相关指标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分。
(三)征求意见。按照评分从高到低排序形成“中原企业家领军人才”预备人选名单,并征求公安、环保、社保、卫健、市场监督、税务等职能部门意见。
(四)推荐上报。在预备人选的基础上,结合相关职能部门反馈的意见,形成“中原企业家领军人才”初选结果,上报省委组织部“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评选委员会进行复评。
五、有关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只能推荐1人。已获评“中原企业家领军人才”称号的企业家所在企业,三年内不再推选企业家参评。
(二)主导产品指企业主要产品的前3位,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居国内、省内名次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各行业协会的数据为准。
(三)本指南所称“以上”均包含本数,“近3年”指2018年至2020年。
(四)为避免重复支持,对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中原企业家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五)申报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遴选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申报人资格不符将即时取消遴选资格。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2021年度“中原企业家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和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3份(带原件,审验后退还)和电子文档1份(刻录光盘报送),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
1.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
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7.奖励证书复印件;
8.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公司章程、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9.出具无违反廉洁自律、环保、质量、安全、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出具由税务、统计等部门提供的近3年完税证明、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研发费用等;
项目申报书、具体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详见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首页公告公示栏(http://gxt.henan.gov.cn/)。
七、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截至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建清 王 崧
电 话:0371-65509835
地 址: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郑东新区熊儿河路93号盐业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