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文物局,各古籍收藏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指示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全省古籍保护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河南省珍贵古籍名录》和第二批“河南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凡符合国家标准《汉文古籍特藏藏品定级 第1部分:古籍》(GB/T 31076.1-2014)所规定的一、二、三级古籍标准的各类古籍可申报《河南省珍贵古籍名录》。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可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已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古籍不再申报,自动入选《河南省珍贵古籍名录》。

  (二)古籍收藏数量在10000册(件)以上或古籍善本收藏数量在1000册(件)以上,有专门的古籍保护机构、古籍保护经费和工作人员的各类古籍收藏单位可申报“河南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已被命名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不再申报,自动入选“河南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三)2017年已提交过申报材料的,除需补充材料外,可不再提交。

  二、评审标准

  评审专家组根据《〈河南省珍贵古籍名录〉申报评审办法(修订稿)》《“河南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评审办法(修订稿)》进行评审。《申报评审办法》详见附件。

  三、申报办法及时间

  请按要求填写《〈河南省珍贵古籍名录〉申报书》《河南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书》(请从河南省图书馆网站“古籍保护”栏目下载)。申报“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需同时提交申报报告、古籍保护计划、古籍保护经费证明等其他说明材料。

  所有纸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或民间机构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盖章),向所属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后报省古籍保护中心办公室;省直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直接报省古籍保护中心办公室。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指定电子信箱。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0日。

  四、评审结果管理及应用

  “河南省重点古籍保护单位”由省人民政府授牌,《河南省珍贵古籍名录》由省人民政府颁发入选证书。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霍松园

  联系电话:0371—65900684

  (二)省古籍保护中心办公室(省图书馆古籍部)

  联系人: 赵燕 王继娜

  联系电话:0371-67181469;0371-67883053

  电子信箱:46910316@qq.com

  地址:郑州市嵩山南路76号 河南省图书馆

 

  附件:1.《河南省珍贵古籍名录》申报评审办法(修订稿)

  2.“河南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评审办法(修订稿)

  2021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申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