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型平顶山城市建设,依据《平顶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9年平顶山市科技重大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能实现核心关键技术突破,产业化基础良好,能够快速提升相关产业核心竞争力,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二)项目牵头单位为在平顶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
(三)项目牵头单位应具有组织完成项目的研发能力。企业项目研发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四)企业、科研院所作为项目牵头单位原则上须拥有市级以上研发平台;企业须为经确认的科技型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高等院校须拥有相关产业省级研发中心。
(五)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六)项目单位已承担市财政支持的科技项目,且截至本通知下发之日逾期未能结题的,原则上不得申报新项目。
(七)申报单位须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
二、重点支持领域
聚焦河南省“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平顶山市“1+7”产业领域重大技术创新需求、瞄准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和民生公益技术等重大技术瓶颈、预期能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关键共性技术,辐射带动产业集群发展和行业技术进步。
(一)尼龙化工:高品质原材料、聚合新工艺、新型催化剂、高性能聚酰胺丝和改性工程塑料等工艺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
(二)高端装备制造:先进制造工艺与自动化技术研究;高端电力设备、煤矿安全装备研发及产业化。
(三)新材料:高性能金属材料、金属复合材料、碳基新材料、功能陶瓷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四)现代农业:绿色农业、特色农业产业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
(五)资源与环保: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技术研究;生产过程污染控制及副产物、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及产业化;新能源开发与配套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六)社会发展:人口健康与卫生、生物医学技术及产品研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技术及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消防安全、公共安全、应急系统设备研制及其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的应用推广等。
?三、申报数量
各县(市、区)原则上不超过3项,市直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各限报2项。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材料准备,采取纸质报送方式报送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2、项目按照申报单位属地原则,由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初审,以文件形式出具推荐意见。市直单位根据项目所属领域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二)材料要求
1、平顶山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书、经费预算申报书、汇总表等规范文本及通知可从平顶山市科技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
2、申报项目所需财务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仅供现场审核用)。
3、支撑项目实施的相关佐证材料。
4、申报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盖章后一式5份由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含电子文档)。
五、申报时间及业务咨询电话
(一)申报推荐截止时间:2019年4月30日。
(二)业务咨询电话
1、市科技局计划科 联系电话:3977131。
2、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电话:3973368。
3、市科技局农村科 联系电话:3931192。
4、市科技局社发科 联系电话:3973578。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