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文广旅〔2019〕36号
平顶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报送旅游民宿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发展局、高新区农社局:
旅游民宿是今年省、市、县三级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的重点工作,2019年年初,我市开展了旅游民宿普查工作,上半年,旅游民宿有了新的发展和变化,为掌握我市旅游民宿发展情况,促进我市旅游民宿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全面掌握我市旅游民宿的发展规模、建筑情况和综合效益,了解民宿发展动态,为我市旅游民宿评定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从而有力推进我市旅游民宿更好更快发展,为旅游振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上报的项目和主要内容
各单位需要上报的旅游民宿项目分三类,一是已开业经营的旅游民宿;二是在建的旅游民宿;三是拟建的旅游民宿。以2019年年初旅游民宿普查为基础,将新的已开业经营、在建、拟建的旅游民宿合并统一进行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高度重视。各地要充分认识这次旅游民宿项目报送的重要意义,摸清本辖区旅游民宿的情况,全面掌握本辖区旅游民宿的情况,进行上报,不要漏报。
(二)要明确对象。按照旅游民宿的定义和标准做好报送工作,切不可将农家乐、精品酒店等作为旅游民宿进行登记上报。
(三)要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互联网等方式,促使项目单位认识到发展旅游民宿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请各单位于5月9日前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附件1)、旅游民宿基本信息表(已开业经营民宿)(附件2)、旅游民宿基本信息表(在建民宿)(附件3)、旅游民宿基本信息表(拟建民宿)(附件4)的电子版,报送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监管科邮箱。
联系人:吴一 勾夏林
电 话:2882568
邮 箱:pdsjgk @126.com
附件:1.旅游民宿普查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
2.旅游民宿基本信息表(已开业经营民宿)
3.旅游民宿基本信息表(在建民宿)
4.旅游民宿基本信息表(拟建民宿)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