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四有”好老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1    来源: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3号)文件精神,根据《平顶山市教体系统师德师风大学习大讨论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平教体师〔2021〕25号)要求,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师德高尚、敬业乐教”的教师队伍,深入构建全市教师立德树人新局面,展现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新风貌,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教体系统开展2021年“四有”好老师(新时代教师楷模,下同)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等各学科在岗教师(包括各学科教师以及承担劳动教育、安全教育、创新教育、生涯规划、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及人工智能、编程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等),重点向学科一线教学教师倾斜。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有比较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思想政治素质高,自觉承担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坚持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自觉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能够起示范带头作用,近3年来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

3.坚持“三全育人”,认真落实全员育人导师制等育人为本基本制度,在备课、课堂教学、学生评价、家校沟通等各个环节,均能体现育人为先导向,学科育人成效显著,并有相应成果。

4.教学理念和方法先进,教育质量领先,呈现出“轻负担、高质量”特点;在课程研发、教学研究等方面成果丰硕;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有实践、有成果,学生喜欢、同行认同、家长满意。

5.积极参与师德师风大学习大讨论大整治活动,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深入查摆自身问题,认真制定整改台账;能够认真撰写“我的教育初心”征文,积极参与“信仰与奉献”主题讨论,以自身行为感染、引导、教育其他教师积极参与活动。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作为表彰候选人进行推荐:

1.近三年因事因病累计离开工作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正常工作职责;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行;

3.有违反教学纪律或从事有偿家教等兼职兼薪的行为;

4.有歧视、侮辱、虐待、体罚等侵犯学生合法利益的行为;

5.有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的行为;

6.有举报线索并查实及其它违纪违规行为被举报并经查实的。

二、名额分配

全市评选出100名“四有”好老师,各单位按照1:1.2的比例进行差额推荐,具体候选人名额分配见详见《平顶山市“四有”好老师(新时代教师楷模)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2021年11月10日—11月14日)

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向所在学校(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

2.学校初评(2021年11月15日—11月18日)

由学校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人员所有申报材料逐一进行审核、评选,对申报初评通过的人选在本学校(幼儿园)至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学校将确定人选报送各县(市、区)教体局。

3.县级推荐(2021年11月19日—11月23日)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校(幼儿园)报送的参评人员进行认真核查、评选,按照《平顶山市“四有”好老师(新时代教师楷模)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表》附件1的指标名额数确定推荐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平顶山市“四有”好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及《平顶山市“四有”好老师推荐表》(附件3)报市教体局教师教育科。

市教体局局属各学校可以推荐1名候选人,候选人要经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按要求于11月23日前将以上两个附件材料报市教体局教师教育科。

4.市级评审及表彰(2021年11月24日—11月30日)

市教体局组成评审组,对各单位拟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对评选出的100名受表彰个人的主要教学、育人业绩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经市教体局党组研究通过后发文公布,颁发荣誉证书。

5.巡回宣讲(2021年12月—2022年3月)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学校要将评选活动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抓手,把评选“四有”好老师的过程作为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尊师重教的过程,充分发挥师德先进人物的榜样和示范作用,营造良好的教育舆论宣传氛围。

(二)坚持原则,公开公正。各单位推荐评选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评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要切实把一线教师中业绩突出,事迹典型,师生和家长公认的优秀教师推选出来,确保所推荐的候选人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三)严格纪律,加强审核。在评选中,要按照名额分配自下而上逐级进行,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标准,严格考核,严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不按评选程序、不经公开选拔而直接上报的单位,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党政责任。

(四)把握时间,及时报送。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务必于2021年11月23日前将附件2、附件3(纸质+电子版)报送至市教体局教师教育科,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联系人:朱老师  王老师

联系方式:2629917

电子信箱:pdsjsjyk@126.com。

 

附件:

1.平顶山市“四有”好老师(新时代教师楷模)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平顶山市“四有”好老师(新时代教师楷模)推荐人选汇总表

3.平顶山市“四有”好老师(新时代教师楷模)推荐表

附件下载.docx

2021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郑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