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平顶山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平科﹝2020﹞32号)等文件规定,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平顶山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兑现申报的范围为发放的2021年度科技创新券(2021年度科技创新券只兑现一次)。已申领平顶山市科技创新券的单位可申请兑现,申报兑现的科技创新券应在有效期内。
二、申报所需材料
由申请单位登录平顶山市科技信息网--“科技创新券管理”模块进行网上填报,按照要求填报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格,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所有上传文件要扫描为PDF格式。申报材料需按照申报兑现领域进行整理相关资料,务求简单明了,分类整理。兑现附件材料主要有:
(一)项目情况说明。
(二)产学研合作合同。主要包括:科技创新服务合同、仪器设备采购合同等。
(三)创新成果证明。主要包括:专利、著作权、新产品、新工艺、样机等证明材料或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四)企业自筹配套资金付款证明材料。
(五)相关研发支出证明。主要包括:研发辅助账、有效支付凭证、发票等能够证明拟兑现项目真实性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证明材料。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相关要求
(一)各企业按要求网上填报上传各项表格文件,报送各区科技局。
(二)各区科技局按照文件要求对辖区企业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2021年度科技创新券兑现工作从4月6日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886904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