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平顶山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平科﹝2020﹞32号)等文件规定,现决定开展2020年度平顶山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兑现申报的范围为2020年发放的科技创新券(2020年度科技创新券只兑现一次)。已申领平顶山市科技创新券的单位可申请兑现。

二、申报所需材料

由申请单位填写《平顶山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书》,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申报材料需按照申报兑现领域进行整理相关资料,务求简单明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不需电子版。申报兑现的科技创新券应在有效期内。兑现附件材料主要有:

(一)项目情况说明。

(二)产学研合作合同。主要包括:科技创新服务合同、仪器设备采购合同等。

(三)创新成果证明。主要包括:专利、著作权、新产品、新工艺、样机等证明材料或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四)企业自筹配套资金付款证明材料。

(五)相关研发支出证明。主要包括:研发辅助账、有效支付凭证、发票等能够证明拟兑现项目真实性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证明材料。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相关要求

(一)各企业将申请兑现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相关材料复印件应由原件直接复印,要求文字数据清晰,不需电子版。

(二)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填写《平顶山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汇总表》并加盖公章(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邮箱),连同兑现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统一报送至市科技情报所。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886904  7019901  

    电子邮箱:974121870@qq.com

    附件:1.平顶山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书

        2.平顶山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汇总表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