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250号)。根据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必须紧扣申报指南(见附件),密切联系国家发展目标及河南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
(二)申报流程、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见附件)要求执行。
(三)我厅负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组织推荐工作。请申报单位按要求登录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推荐项目清单及预申报书(各1份)电子版发送至河南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处邮箱。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由所在地市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推荐报送(附加盖科技主管部门公章的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清单)。
请各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我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专项受理处室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由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处受理。
联系人:刘 越 0371-86239880
赵爱武 0371-86239980
邮 箱:hnkjhzc@163.com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