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汝州市畜牧局、汝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汝州市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汝牧〔2019〕2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申报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猪场(户)新建粪污处理设施
新建粪污处理设施(沼气池、沉淀池、晾粪棚、太阳能沼气设施、固液分离机、有机肥设备、粪污清运车)的养猪场,均可申报奖励资金。
(二)标准化示范场
通过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创建的规模养猪场,均可申报奖励资金。
(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猪场
生猪年出栏3000头或生猪存栏1500头以上,新建自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养猪企业均可申报奖励资金。
(四)规模猪场购置疫病检测设备
规模养猪企业购置非洲猪瘟等疫病监测设备,均可申报奖励资金(获得过“疫病净化”奖励的场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上备案的、需要进行粪污治理的养猪场。
2.其他存栏100头以上的养猪场(户),在村外有独立的场区,需要进行粪污治理的,经所在地乡镇政府、办事处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也可申报。
3.2018、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场,一律不得参与申报。
三、申报程序
由乡镇政府、办事处组织符合条件的养猪场参与项目申报,填报“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请认定表”,并报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养猪场要提供场区平面布局图(图纸要标示项目建设位置)。
(一)申报新建粪污处理设施的养猪场和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的到市畜牧局畜牧科317室办理相关手续。
联 系 人:盛来保
联系电话:0375-3330711
(二)申报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猪场的到动物卫生监督所501室办理相关手续。
联 系 人:陈 飞
联系电话:0375-6862722
(三)申报购置疫病检测设备的猪场到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607室办理相关手续。
联 系 人:李清利
联系电话:0375-6032006
四、申报时间
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10月9日
汝州市畜牧局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