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豫财贸〔2019〕19号)、《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豫财贸〔2019〕109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有效使用,进一步加快全市生猪产能恢复,市畜牧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汝州市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汝牧〔2020〕66号)(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
申报时间:
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28日
咨询地点:
市畜牧局畜牧科317室
咨询电话:
0375-3330711
附件:《汝州市畜牧局汝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汝州市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