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宝丰县旅游和接待服务中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平政办〔2017〕110号),文件规定,为全面做好2020年度旅游奖励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2020年度旅游扶持奖励资金的项目必须符合《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的要求。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向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交申请报告和申请表,并按《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申请报告、申请表和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申请报告需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与县(市、区)财政局联合行文。
2.申报单位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提供虚假材料,恶意骗取财政资金,采用涂改原始凭证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通报批评并取消该企业享受政策的资格。
3.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1.申报旅游景区奖励扶持资金:
联系人:臧宇航 联系电话:2882563
2.申报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奖励扶持资金:
联系人:李冰洁 联系电话:2882568
3.申报旅游商品奖励扶持资金:
联系人:宋学启 联系电话:2880000
4.申报宣传、市场推广奖励扶持资金:
联系人:漆国栋 联系电话:2882583
附件:《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