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第七批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6    来源: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学校:

按照《平顶山市教师梯级发展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和《平顶山市新时代中小学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方案》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平顶山市第七批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公平公正、择优遴选;兼顾城乡、薄弱学校、学科;条件公开、指标公开、人员公开。

二、遴选程序

各单位严格按照推荐名额、评选条件,经教师申请、学校推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推荐候选人经公示后上报。名额分配详见《第七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遴选标准

1.师德师风高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下同)师德考核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2.应取得中小学二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其中,小学教师要求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教师、教研员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教龄6年以上。

3.年培训72 学时以上。

4.近五年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评比中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农村学校教师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评比中获县级一等奖以上) ,至少任毕业班教学1年或一轮循环教学,教学效果显著。

5.近五年在CN刊物上公开发表一篇以上论文;或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市级二等奖一篇以上;或参与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且通过鉴定(农村教师参与县级课题研究且获二等奖以上)。

6.能够胜任班主任工作,获校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称号。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于2021年5月21日(周五)前将《平顶山市第七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表》《平顶山市第七批骨干教师汇总表》、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材料(见附件5)报市教体局北楼611室(同时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五、相关要求

各单位上报的候选人经市教体局评审公示后分配到相应的名师工作室。如果被命名过教坛新秀或教学能手,完成工作室规定的目标任务即可;否则,2022年考核时须提交参加“国培”或“省培”证明材料。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375-2629917

电子邮箱:pdsjsjyk@126.com

 

附件: 

1.平顶山市第七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额分配表

2.平顶山市名师工作室统计表

3.平顶山市第七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表

4.平顶山市第七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汇总表

5.平顶山市第七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下载.docx

 

 

2021年5月6日

责任编辑:郑梓娟